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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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

一、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如果是承租人自己原因导致的,就由承租人自己维修;如果不是承租人自己原因导致的,就由房东来维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自然耗损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楼上地暖漏水了,楼下房顶谁负责

地暖漏水责任承担方式有:

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

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

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

房屋漏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来解决。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房屋漏水纠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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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指向楼宇建筑方,
其次是屋主。在与楼宇物业协商之前,应该先了解下造成卫生间漏水可能的原因。在协商的时候会更有助于你们谈判。一。卫生间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管漏水。判断楼上卫生间漏水原因是否是进水管问题的方式很简单:
首先记下水表的数据,在一个时间段内拜托住户不要用水。过了那个时间段后再去核对一下水表的数据。如果是进水管漏水,在水表上肯定能反应出来。进水管漏水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排水系统的管道漏水。检测是否属于排水管问题时,需要找一个水管接在水龙头上,让水对着地漏的位置一直冲水,注意不要让水到地面上来,坚持2小时,看楼下会不会漏水加剧。或者堵住地漏,在卫生间放水,看楼下会不会漏水加剧。如果加剧,就可以确定是排水管问题。
3、防水层漏水。如果用水管和排水管道都没问题,就把所有水闸关闭后,放干水管里所有的水,在楼上做闭水试验24-48小时,看楼下会不会漏水。防水层漏水是比较麻烦的漏水问题,需要楼上敲掉地砖重新做防水。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一开始业主在装修时,都会把防水做好,规范施工,进行三次闭水试验。若漏水问题能自行找人简单修复的,尽量别搞太多事,自己花钱弄好就可以了。若根据卫生间漏水问题找物业协商未果,也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别冲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控告对方,勒令其及早解决问题,但不能做出过激的应对措施,否则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还会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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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楼上漏水到楼下责任是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查清漏水情况再做判断 一旦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而且要看房子是否还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
二、邻里双方的协调
1、查清情况后,如果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2、如果楼上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将争议提交到处理。
3、如楼上邻居不理会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并且,当楼上邻居不主动进行赔偿时,受损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房屋质保期内的维修
1、如果楼上漏水发生在房子质保期内(正常情况下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只要是非人为的,开发商就应担负起相关责任。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将开发商告到。
2、如果楼上漏水,房子还在质保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的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如果让开发商拖到质保期后,很可能还得自己清理。并且,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维修后,仍不达到标准的,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
四、其它辅助方法 当发现自家楼上漏水时,可先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也可以社区干部和警察协助解决。并应做好拍照、录像留言等证据收集工作以便告到后于已有利。此外,如果是单位房,可以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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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漏水管子在楼下算谁的
关于楼层排水管泄漏的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因上层住户不当使用导致,责任应由上层住户承担;若是底层住户装修或改造引发,责任归底层住户。若因管道自身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责任归房地产开发公司;若已过保修期,除非为其他非人为因素,否则通常归底层住户。还需考虑人为因素和质保期。如有分歧,可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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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排水:(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改造费用,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集体的财产,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民,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住宅共用部位,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分摊,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楼上,在保修期内,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人身的、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通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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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排水:(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改造费用,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集体的财产,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民,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住宅共用部位,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分摊,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楼上,在保修期内,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人身的、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通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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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讼。 注意: 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相关法律条文: 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
第三。
第二
第一,侵害他人财产,应当给予赔偿,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如经鉴定;造成损害的,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改造费用。
第四、排水:(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改造费用,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集体的财产,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民,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住宅共用部位,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分摊,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楼上,在保修期内,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人身的、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通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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