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罚款制度是不是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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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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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公司罚款制度是不是合法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公司罚款制度是不是合法

一、公司罚款制度是不是合法

公司罚款制度不合法。

劳动者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应当有法律的授权。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罚款权,如无特别规定,只能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公司是不是能罚款员工

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只有执法单位才有对公民罚款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都没有这个权利。

不过如果员工由于自己的过错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公司不签合同是不是违法

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在入职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劳动合同法律特征:

其一,合法性。

其二,协商一致性。

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其四,等价有偿。

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特点: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司罚款制度是不是合法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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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的奖罚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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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可以罚款吗?
公司无权作出罚款的决定,更不能随便克扣工资。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等措施预防员工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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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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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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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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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办公室的奖罚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公室的奖罚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
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
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
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
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
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
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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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奖罚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公室的奖罚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
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
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
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
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
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
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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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罚款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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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员工大架,公司处罚制度
[律师回复]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工厂可以采取奖罚制度吗,罚款违法吗
[律师回复]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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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1、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是公款而挪用归个人使用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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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修改规章制度,制度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要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依法有权制订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必须满足三条条件:
一是程序合法,企业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协商、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上述民主程序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劳动保障法规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对未经民主程序仅是老板想当然,“一言堂”形成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成为无效制度,因无效制度给劳动者带来利益损害的,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内容合法,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各项条款不得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是无效条款。比如,企业规定社会保险由职工交纳,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后果自负。女职工怀孕立即辞退等等都是违法规定,属无效条款。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既便于企业管理,也便于职工履行,切不可无章可循
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企业内部网进行发布,员工少的企业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最好是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二、企业应建立哪些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方便职工履行。我们认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制度、休息休假制度、质量考核考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含各个操作规程)、保险福利制度、劳动纪律、职工培训、奖罚制度、工时制度(含加班审批制度)、劳资矛盾调处制度等。对未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制度,如投资管理、市场运营、财务管理等制度,可不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如何保证制度有效,关键是要执行。有了制度不执行,只是一纸空文,企业将会无序前行,最终损害的是企业利益。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中主要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记录。按劳动仲裁所言:即证据式管理。比如,,每月考勤与劳动者核对后签名,工资支付要制作工资表,注明工资项目,并经劳动者签名或能有书面的劳动者本人知情的凭证确需加班的,劳动者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过批准方认可加班,要不定期进行执行制度检查,发现违规要记录在案,并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或备案有该劳动者违规的旁证材料计件质量考核,要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总体讲,规章制度执行要抓好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保存好管理资料,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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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律师回复] 财务会计制度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规范企业管理,现广州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公司制度如下: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
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施工单位员工惩罚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责任制考核: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有盗窃、贩私、行贿、敲诈勒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及其他行为。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本公司职工有上述行为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职工的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责任制考核。  职工旷工给予以下处分: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给予警告处分。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处分。  对职工行政处分的报批手续很审批权限:  对职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各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经调查核实后,由各单位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职工给予除名、留用查看处分,由各单位做出书面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公司经理批准。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总经理提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团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由公司主管部门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1~2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各单位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给予开除。  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对职工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金额由跟单位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基层职代会通过),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对于有第(1)项、第(3)项和第(4)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其中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在审批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后10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到处分满半年以后,在工资待遇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节员工调动、晋升、辞职、解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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