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案件的案由如何确定
离婚财产案件的案由确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婚姻家庭纠纷。具体可分为,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条
12.婚约财产纠纷
13.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14.离婚纠纷
15.离婚后财产纠纷
16.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7.婚姻无效纠纷
18.撤销婚姻纠纷
19.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20.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二、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首先应协商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的情况,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虽然转移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已经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
换句话说,夫妻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做出的;
第二,转移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转移人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否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对方当事人都无权要求分割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所有人基于所有权,当然可以自由处分或者转移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过程中,既可以赠与给第三人,又可以放弃该份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财产案件的案由如何确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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