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提前还贷款能退保险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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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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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买房时提前还贷款能退保险费吗问题带来帮助。
买房时提前还贷款能退保险费吗

一、买房提前还贷款退保险费吗

买房时提前还贷款可以退保险费,因为贷款保险的保险费是贷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候一次性付清的,其支付了贷款期限的所有保险费,当贷款人提前偿还了贷款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其提前期限的保险费。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第二十一条

贷款的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直接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其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户。

二、专项提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借款人委托贷款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借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售房单位或开发商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内。

采取专项提款方式的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必须向贷款行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付款通知等凭证。

二、商品房退房必须先还贷款

1、商品房退房不一定要先还贷款,可以根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还款并退房款。买房人先要解除贷款合同,就要将贷款提前还清。买房人退房后,开发商要将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但开发商为了防止买房人取得所退的购房款后不去归还贷款,势必影响开发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开发商会将该退还的全部房款分为两个部分:银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首付和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退给买房人。

2、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三、买房定金因贷款下不来能退吗

需视情况而定:

1、若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或者原购房合同内就贷款办不下来一事约定了可以退定金,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在没有约定或协商不了的情况下,需明确房贷申请被拒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建房手续证件不齐全等,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自身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贷款的要求,如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贷款材料不完整、首付款不足、个人收入与月供不匹配等,购房者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房贷申请被拒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开发商双方,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买房时提前还贷款能退保险费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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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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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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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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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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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存要哪些前提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提存要哪些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提存要哪些条件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提存的程序是什么
提存应当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二)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三)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提存的法律关系主体
提存法律关系主体,就是在提存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具体说来,包括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
1、提存人
提存人即为解除债务束缚而将给付物提交提存机关的人,也即债务人。本文
第四部分“提存的条件”中已经论及,这里不再赘述。
2、受领人
提存受领人即提存之债的债权人。
3、提存机关
我国学术界在提存机关的确定上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提存机关应为有关主管机关;

二,应为人民;

三,应为公证机关;

四,可以为银行等部门。
提级执行的适用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提级执行的适用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2)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
③下级人民拒不接受上级人民执行监督意见的案件;
④确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致使难以如期执结的案件;
⑤上级函示提级执行的案件;
⑥上级人民认为其他应当提级执行的案件
二、提级执行的审查程序上级收到当事人的提级执行申请后,经审查合法的,应当于7日内予以立案立案后组成合议庭讨论,应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要求下级当面汇报或听取当事人当面陈述同时,在提级执行的结果出来之前,不停止原执行程序合议庭讨论结果应由庭长审签后交院长审批若申请符合提级执行的条件,应由上级作出提级执行决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和原执行不符合条件的,也应以裁定的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和原执行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提级执行的审查应于一个月内完成
三、提级执行的实施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上级的提级执行裁定送达原执行之时,意味着其享有了对该案件的执行管辖权因此,上级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并按新的立案时间重新计算执行期限,而原执行可按其他方式作结案处理同时,对于提级执行案件,上级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应书面通知案件当事人上级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尽快依法执结案件,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应在案件执行完毕时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原执行和当事人上级在办理提级执行过程中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案卷材料的移送原执行收到提级执行裁定书后,应于7日内将案卷材料全部移送到上级,并应当附上书面材料,写明案件已办理的情况及需注意事项上级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需原执行协助的事项,原执行有义务予以协助
(二)执行费用的移送从2007年4月1日起,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执行费仅能在案件执行到位后从兑现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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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提前还清可以么?
可以的。买房时的贷款,从开始还款之日,只要已经还款满一年了,就可以提交还清剩余的贷款。当然了,也可以分三次一部分一部分的还。都是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决定的。以及也要了解到贷款银行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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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提存的前提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提存的前提是如何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存的条件是如何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提存的方法
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书上应载明提存人的姓名(名称),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此外,提存人应提交债务证据,以证明其所提存之物确系所负债务的标的物;提存人还应提交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下落不明的等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证据。如有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也应一并提出。其目的在于证明其债务已符合提存要件,以便提存部门判定是否准予提存。
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提存部门通过审查确定提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具备提存的原因,提存标的于合同标的物相符,符合管辖规则时,应当准予提存。
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提存部门的标的物,提存部门应当派人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存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场,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制作验收笔录。验收笔录应当记录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以及存放地点、保管环境等内容。验收笔录应当提交提存人核对。提存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存人等有关人员应当在验收笔录上签字。对难以验收的提存标的物,提存部门可予以保全证据,并在笔录和证书中注明。对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应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易爆等物品,提存部门应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者变卖,提存其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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