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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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时间

一、上海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时间

上海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1、如果是上海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2、如果当事人的房屋为商住两用的土地,则使用年限是50年。

一、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二、商住和住宅用地的区别如下:

1、用途不同。商住类型是同一块宗地上即有商业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开发商是用什么名义去申请这块土地而得的;

2、征收的费用不同。如果房产证上使用类型为住宅,则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业与住宅的征收费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出让自动变为划拨,拆迁一样有补偿,但肯定没有出让土地多;

3、价值不同。商住用地指商业经营场所与住宅连在一起的。在房产评估时评估价值有区别,一般商业用地比较高,因为经营用地创造的价值高。

总而言之,上海商住两用房产权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不能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楼房土地使用权有多长时间

楼房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住宅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2、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3、工业用地五十年。

4、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

楼盘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七十年。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国有土地依照不同用途,使用年限分为以下几类: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上海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时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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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权的年限。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商品房使用年限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2、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土地,并按照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些钱,然后就是搬家走人了。目前是这个样子。
3、商品房使用年限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其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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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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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上海市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下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 1、你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你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拆迁后政府返还的集体安置地的房子。 2、你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给你,年限从你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二、不动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人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那一栏的土地使用年限绝对是有的,如果没印上去,拿着产证和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去询问,这是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提交的有关土地权属性质不清楚或没有取得方式等等,所以房产登记机构无法将土地信息录入产权登记系统,产权证书也就无法显示土地信息。如果你有土地使用证书,可以持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将土地信息在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 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 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2、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3、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土地证有什么用? 土地证可以证明土地所有者对该地块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土地证上会注明土地所有者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信息。如果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证,那就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五、房产证怎么补办?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住宅用地。
3、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不一样。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而经济适用住房一般要5年,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上市交易。而且像江西省等地方,经济适用住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要卖,只能由政府回购。房屋完全产权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组成。房屋在取得了两证后即证明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交权。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最长40年,住宅用地最长70年,也有50年的。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只有出让的土地取得方式才有期限。不论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房屋所有权始终归房主所有。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最长不超过30年。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是永远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平常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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