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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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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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样的问题带来帮助。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样的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样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工资条;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职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单位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职工的证言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建议劳动者首先搜集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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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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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律师回复] 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先天不足”,所以在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及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风险
职工入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超过1个月未满1年,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有的用人单位喜欢钻所谓的“法律空子”,在劳动者入职时,往往会和劳动者口头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一旦试用期快到了,就毫不犹豫地“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职工解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何来的试用期 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仲裁部门或会认定双方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都有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81号)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98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在现实案例中,由于用人单位急于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往往最后承担高额的赔偿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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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实审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时候提交发明专利实审费用 当你距离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剩下3个月还是5个月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给你发出实质审查请求期限届满通知书,到那时才通知你缴纳实质审查费。 不过自从申请之后,到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届满之前,你都可以缴纳实审费,选择权在你手里。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 (一)准备材料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项: 1、用黑色笔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2、使用中文简体字。 3、表格表单使用,不能分栏写。 4、实用标准表格、A4纸,一式两份。 5、附图需用黑色墨水盒绘图工具制作。 6、按顺序编写页码。 (二)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直接去专利局大厅或地方的专利代办窗。 2、通过邮寄的方式交,但是只能使用使用EMS,快递、平-信都不要用。 (三)等待通知 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 (四)缴纳费用 缴纳申请费,除直接去专利局收费处、专利局代办处缴费外,还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缴纳申请费,在缴纳费用时,应注意写申请号,并要求银行或邮局的工作人员录入专利申请号、名称、地址、邮编等。但是不应直接邮寄现金给专利局,没人会收。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费。 (五)等待审核 专利局对申请审查,首先初步审查,对于除了发明之外的专利申请,只要初审合格,则可授权专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对于发明专利,则需要先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只有在实质审查之后,才能获取专利。对于实质审查,有的可立即进行,有的则需18天之后才能进行。 (六)领取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特点是什么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只有发明专利在申请中有,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没有这个阶段,发明专利必须审查,不审查的话是不会授权的。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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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实收养公证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人的(包括已离婚的),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子女的证明(该项证明需经计划生育部门同意);
2、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作人的,由人单方提交同意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死亡配偶的父母同意的书面意见;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被人的监护人作人时,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有监护能力的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同意的书面意见,以及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4、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监护人作人的,需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的书面意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5、对查找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其生母单方作人,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说明单方的原因;
6、社会福利机构为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果被收养人是14周岁以上的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或者华侨身份证明;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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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一年,感觉不太适合自己,想换一份工作,现在的公司让我出示之前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我怎么办?
[律师回复] 首先,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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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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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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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实践中,还有很多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如业务员经手的有业务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合同,有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办理的一些事物,如为单位办理集团电话业务时,具有劳动者的签字又有单位的公章的协议书,劳动者的名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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