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一、长沙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养殖场被拆迁补偿赔偿标准

养殖场的征收、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166****4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3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依法强拆违章建筑没有拆迁补偿金,针对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在《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非常明确,违法行为人收到通知后没有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长沙市行政主管部门是可以强拆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没有违章建筑,拆除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能给予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建筑违章,但建筑材料是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既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2、建筑违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 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3、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依法拆迁,应当给付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拆迁赔偿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本文的拆迁赔偿仅限于讨论对违章建筑人的拆迁赔偿。 5、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转化的违章建筑的特殊情况。 所谓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 (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 比如,违章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况下的注意义务,仍然对其承租的房屋系违章建筑不知情,拆迁人如果拆除该违章建筑,应当依法对该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应当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丧失其合法权益。拆迁人不能由于违章建筑人的过错拒绝对对违章建筑使用人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违章建筑强拆,违章建筑强拆的流程是什么,违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城市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满足以下条件为违章建筑物: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违章建筑拆迁赔偿吗?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章建筑怎么拆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建筑工程违章建筑拆除有哪些规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违章建筑拆迁,违法建筑拆除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前所述,违法建筑虽然未经审批,但有权依法认定及拆除违法建筑的只能是相关行政部门,而不是个人。即使认为违法建筑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亦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应该也无权以私力救济的方式予以拆除。擅自拆除、毁损违法建筑,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建筑的处理应由有权部门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毛某未经审批,擅自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根据该规定,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理的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有其特定程序。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的,应当由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因此,未经法定程序,未经法定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无权处理违法建筑。 赔偿责任的特殊性。拆除给违法建筑的使用人造成财产损失,但该财产损失的范围如何认定,侵权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尚有争议。一般认为虽然违法建筑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其建筑材料来源合法,侵权人应当赔偿建筑材料损失,而不是违法建筑的全部损失,比如人工费等费用就不予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违章建筑补偿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违章建筑补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2021最新违章建筑拆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拆迁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违章不能获得补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2021违章建筑拆除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章建筑拆除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最新建设违章建筑拆除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长沙市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