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没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没有罪的,才会有没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没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没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没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没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没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没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民事案件如何转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没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没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案件上诉的话会加刑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没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事案件没有没有起诉有没有案底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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