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撤销员工如何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工资基数: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员工在本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加班费: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十年,或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过错在先,那么在支付经济补偿的基础上,还应当加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补偿:如果单位因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需要一次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直至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
如果单位在撤销员工时违反了法律规定,未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何时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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