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的公积金可以抵月供吗
可以。
每月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抵月供。
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一次性还款法、逐月还款法、停还若干月法,具体使用哪种方法,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要达到提取的标准,并且需要提前申请,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另外,如果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是一致的,就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但如果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就不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借款合同、身份证、还款存折等。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月供时,需要自行补足差额。
同时,需要注意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操作需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吗
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一年提取一次。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办理流程:
一、购买已和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储备签约的楼盘住房,缴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
二、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到当地人行开具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在楼盘销售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或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领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申审表》。
四、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审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每月的公积金可以抵月供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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