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不按时交房可以退房吗
关于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事宜,购买方是否有权利要求进行退房处理,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购买双方当初所签署的具体合同条款如何规定。
我们知道,合同的解除方式大致可分为约定与法定两种。
首先,对于约定解除而言,如果开发商及购房者在签约时已经对交房期限及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达成共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购买方便有权依据合同原先约定的内容来解除购房合同,进而办理退房手续,并且拿回应得的购房款项。
其次,如果合同中确实没有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这时候,购买方需要通过出具书面函件的方式,礼貌地向开放商表达催促之意。
等待三个月后,倘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购买方便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并取回自己应得的购房款项。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退房。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办法的就按合同中约定的办法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购房者需要对开发商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还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可以。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开发商不按时交房可以退房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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