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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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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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据我国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行业管理。业主或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催告通知,要求履行交房义务并赔偿经济损失。若三个月内未解决且无合理解释,业主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并追究违约责任。
商品房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故此问题可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行业进行全面且依法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或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催告通知,敦促其尽早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赔偿逾期交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果在接收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没有完成交房手续并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就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之前支付的房款以及利息,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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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产,您可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求助。您可书面催促开发商交房并索赔逾期损失。若三个月内仍未交付且无合理解释,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房款及利息,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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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延期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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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房找什么部门
若购房者遇到未能按期交房的情况,首先可考虑向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投诉或寻求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相关机构的协助予以妥善解决。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因自然灾害、人力无法控制的突发状况以及双方在合同签订时所明确同意的延迟交付等原因造成的延误,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提前通知购买房屋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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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试试申请调解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2、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3、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4、借助媒体传播力量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律图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汽车质量投诉平台。在这里,消费者可以向我们说明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对您的情况作出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我的同学购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但是商家拒不赔付,请问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的问题,解释如下:
一、投诉要及时: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二、要实事求是: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三、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
  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四、材料要完备: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 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 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五、证据要确凿:
  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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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延期找哪个部门
如商品房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可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或寻求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帮助。延期交房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责任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合同无明确要求时,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义务。违约赔偿金可参考同地区同类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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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谁掌管啊?哪个部门掌管?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哪个部门监管的。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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