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交房可以退房吗
对于尚未完成交付的房产是否能够撤回交易,主要取决于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和法律条件:
首先,如若是由于所购买的房产存在诸如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或者在交付之后,经核实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缺陷;又或是在交付之后出现了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亦或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将此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或者自行抵押给其他人等种种情形之下,消费者都有权提出撤销交易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这就是说,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卖家确实实施了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足以解除合同的行为,他们就可以据此要求撤销交易,并且在此种情景下解约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源于个人情绪上的冲动或者失落而选择撤销交易,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想实现这个愿望是非常困难的。即便尚未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际上房屋买卖关系事实上已经建立,在此情况下,无缘无故地撤销交易则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必须由消费者来承担。《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如果是支付定金的当事人原因导致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不能退;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当事人违约使得合同没有签订的,定金双倍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交房可以退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