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南宁地区,若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成功解除合同,是否能够享有退税的权益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部门提出退税请求。以下两类情况可以被视为合理的退税理由:首先,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照预售面积以及预售房款的金额足额缴纳了契税,然而在最终获得房产证时,却意外地发现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原先预期的预售面积有所偏差,导致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房款金额相应调整,由于多交了税而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此类纳税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退还部分已经多缴付的契税费。其次,如果因为房屋交易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他原因,买卖双方共同签署了解除原有房屋销售合同(亦或是经过法院判决结束购房合同,亦或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制定了退房协议,那么在此情形之下,只要在办理完房产转移手续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即可申请要求返还业已缴纳的契税费。这主要是基于我国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经缴纳过契税的购房者来说,在尚未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更改登记程序之前,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并完成退房,就应该将已缴纳的契税退还给他们;但是,如果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更改登记之后再选择退房的话,则已经缴纳的契税不再给予退还。《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二、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视情况而定。在买房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所有的款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定金可以作为偿还款项的一部分,也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解除契税可以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