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购置商品房之时,通常会与卖方签署住房买卖合约。然而,在这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争议与纠纷,那又应如何妥善地加以处置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总结了以下五种常见方法以供参考。第一,自然是从缔结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协商解决无疑是处理买房合同纠纷最为普遍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其次,尝试寻求中介方对买房合同纠纷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现代社会中,通过中介方进行购房日益成为人们首选的方式之一。作为一项保障措施,许多持有资质证书的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因此在遭遇买房合同纠纷时,不妨首先请求中介方介入调解和解决,随后再依据约定由中介机构依法追究涉事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再次,可向上属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投诉举报。特别是在您发现出卖人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销售房屋,或是住宅的建筑质量等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向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便显得尤为必要;最后,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在买房合同纠纷中,发现卖方涉嫌伪造房地产权证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买房者有权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并交由其依法处理。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递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购房交了定金怎么退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抵作价款或者是被退还,如果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未被退还定金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提起诉讼。
2、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纠纷怎样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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