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物业的专项维修基金切实符合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予退回之情形,则其有权提出并主张要求予以退还。关于这点,我们有明确的法规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指出,当涉及到房屋完全丧失的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依照下列明文规定进行返还:首先,对房屋各户账目上所剩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全数归还业主;其次,对于售房单位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帐面余额亦应完整地返还给售房单位。倘若售房单位已不再存在,那么,则应按照原售房单位财务所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收取并归入同级国有金库。专项维修基金原则上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即在房屋发生所有权变更时,相应的专户资金余额亦须划转至新任房屋所有人。最后,关于商品楼房销售过程中的事宜,购方及售房单位需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纳的合约,购方应当按照购房总价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是要承担因违约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且定金也不能返还。因为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不退回定金。如果签订合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的,双方可以协商适用违约金还是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维修基金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