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有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当购得的房产出现质量问题之际,首要步骤应当是与开发方取得慎重的沟通及协商,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若开发方未能承担相应责任或经双方努力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便可寻求当地住建主管机关的协助进行投诉;另外,还可拨打全国热线电话12315,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达诉求。此外,购房者亦可求助于质监机构,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尽可能寻求专业机构的援助,对房屋质量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同时,在必要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安排检验并办理备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三个方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
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
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
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有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