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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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需要通过土地出让环节,按照法律规定签署明确的土地出让协议;其次,当涉及国有土地的转让时,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国有土地转让协定书并提交至国土资源局进行转让登记程序;最后,如果涉及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等),那么则需签订相关的在建工程转让合同。
买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一、买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该项业务的执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通过土地出让环节,按照法律规定签署明确的土地出让协议;

其次,当涉及国有土地的转让时,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国有土地转让协定书并提交至国土资源局进行转让登记程序;

最后,如果涉及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等),那么则需签订相关的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然后同样向国土资源局报备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同时还可选择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办理后续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地皮出售需要什么手续

地皮出售的手续如下:

1、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

2、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3、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

7、交纳有关税费

8、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土地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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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转让方: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受让方: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双方: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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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手续有哪些,土地征收的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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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土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土地转让手续有什么样的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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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买卖的程序首先是要向土地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转让,其次就是双方当事人要贮备好材料;然后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现场勘查,买方在交了税费(土地增值税等)之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和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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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自己的土地,想卖土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不许改变。如有的单位或个人耍小聪明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其次。这样土地资产就流入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国家和政府资产流失。第三。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地皮过户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如工业用地每亩几十万元。
首先,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业用地,这样就可以少交几倍的出让金。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一般分为一般因素、用途、位置、交换和赠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而且绝大多数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设规划或集镇规划确定了用途,综合用地可以通过竞标拍卖至每亩几百万元。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但在转让时说是住宅用地,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明实际用地为商业,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有受让人和转让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变,实际开发为商品房,那么该商品房不得出售,因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价差别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应从土地使用权性质、转让年限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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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过户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如何完成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土地划拨,土地征收需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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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买卖土地如何定罪,买卖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私下买卖土地如何定罪,买卖土地需要什么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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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土地怎么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怎么转让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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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土地申请手续已续全部审批了,就是国土局还没打证出来,算不算有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居住证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续办材料:
1、填写完整的居住证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月以上。)(验原件)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住居住的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及其书面证明、以及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验原件)。
4、如聘用单位改变,需提供新单位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缴税税单或社保证明(加盖公章)。(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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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的,我们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限,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当国家需要这块土地的时候,就会向个人征收,当然是有偿征收。但是国家向个人征收土地是有手续的,也需要各种证件的。接下来我们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国家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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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手续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抵押手续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手续有哪些
1 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 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
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 根据以上
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 带着
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5 根据抵押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 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7 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
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抵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 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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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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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权的终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土地征收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征收手续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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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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