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六年被裁,怎么赔

最新修订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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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作六年被解雇,如何依法索赔?一般来说,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如果是恶意解雇,赔偿则翻倍。具体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金=基本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遭遇不公,请及时咨询律师。
工作六年被裁,怎么赔

一、工作六年被裁,怎么赔

员工在同一家公司任职长达六年之久而遭解雇时,适用的赔偿标准通常为六个月的薪资总额。

若该解职系恶意行为所致,则应按照规定赔偿约十二个月的薪酬。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经济补偿金=基本薪资基数×工作年限(此公式中所称工作年限即指员工在该公司的连续服务时间);

实际操作中,依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连贯履历情况,每接满一整个年度,将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超出六个月但未达整数年的情况,则通常以一个整年计;

至于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将会获得半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六年病假有几个月

劳动者工龄六年,在单位工作六年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在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作六年被裁,怎么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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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六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贵司连续服务六年遭解雇的员工,有权获得六个月薪酬的经济赔偿。赔偿依据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提“每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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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公司连续加班了一个月,然后腰间盘突出,各种不良反应,现在我想申报工伤,结果公司根本不承认。我就去申请了仲裁裁决。但是现在我对结果不满意。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六个月是最终的时限吗?
[律师回复] 【1】当事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去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双方是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的,用人单位应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2】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根据《仲裁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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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六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贵司连续服务六年遭解雇的员工,有权获得六个月薪酬的经济赔偿。赔偿依据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提“每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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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对仲裁认识的六个误区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仲裁认识的六个误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施行多年,但社会上很多人对仲裁仍然知之甚少,对仲裁的性质、职能、特点等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认识,主要有:
1、只要有纠纷就可以找仲裁。事实上,仲裁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管。想找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属于仲裁委管辖。关于仲裁受案范围,《仲裁法》第二条和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二是要有仲裁协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渭南仲裁委员会只能仲裁渭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这也是人们的一种误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此,无论是双方当事人都在深圳还是一方当事人在深圳或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深圳,均可选择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不仅如此,一方当事人在境外或双方当事人都在境外的,也可选择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3、仲裁没有法律效力。有的认为仲裁和调解差不多,对仲裁不服可再向。其实这是仲裁法施行前的情况。《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仲裁裁决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仲裁裁决不能强制执行。有的认为仲裁是自愿的,即使裁决了,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也没办法。实际上,仲裁裁决不但可以在国内强制执行,而且还可以在境外执行。《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根据一九五八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需要在境外执行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该国有管辖权的申请承认和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内地或特区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申请执行。
5、仲裁程序复杂、费用高。为了保证公正办案,仲裁对程序的要求确实很严,但“严”不等于“复杂”。仲裁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享有较为充分的自主权。当事人不但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员,还可以决定有些程序是否进行。如当事人可以协议案件不开庭审理,由仲裁庭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因此,实践中仲裁程序往往十分简便。如深圳仲裁委员会的大多数案件能在一个多月时间内结案,最快的只有几天。此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没有二审和再审,可大大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
6、仲裁容易泄露商业秘密。有的认为仲裁员人数众多,且遍布国内外,不利于保守商业秘密。而实际情况则恰好相反,保密是仲裁的一个突出特点。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仲裁则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仲裁员不得向外界或当事人透露任何有关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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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5年被裁怎么赔偿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可依法单方解除合约。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者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员工可能需承担赔偿。 依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约,企业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最长12个月。 若员工工作15年,可得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第四十条解约,还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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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妹妹周末老是加班,老板又不给加班费。最近妹妹打算去申请仲裁。我想问下周六加班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没有证据支持会承担举证不力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存在举证,劳动者没有证据,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证据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考勤等证据只是保存两年备查,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不对超过来两年的加班承担举证责任。一些省市甚至规定不支持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劳动者没有证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会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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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5年被裁怎么赔偿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可依法单方解除合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者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员工可能需承担赔偿。依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约,企业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最长12个月。若员工工作15年,可得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第四十条解约,还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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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现在受了工伤,但是单位不给我承担,我也没有保险,工伤六级的仲裁申请书要怎么写啊?
[律师回复]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5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申请劳动仲裁、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然后开庭审理、停工留薪期工资、自治区,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劳动者鉴定为5级伤残的;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要求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家里修养的,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其工资按照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1、交通费等,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难以安排工作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用人单位主要承担、护理费,立案时需携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护理费、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对于裁决书不服、六级伤残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仲裁申请书2份,以上所有待遇: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标准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享受以下待遇!
2;
3。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提交材料后,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给对方答辩期: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以上是工伤六级的仲裁申请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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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六年没签合同被辞退怎赔偿
工作六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按照劳动者的双倍工资来赔偿的。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是从第2个月开始计算的,最多也只能够计算11个月,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作六年没签合同被辞退怎赔偿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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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员工工作六个月,被裁员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如果你们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工会反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3、不知道你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尚未解除,你们上班工资当然要有工资。
4、如果你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申请仲裁期间可以再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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