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阳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
若您希望对建设单位进行投诉,一般的处理部门会是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常也被称为“住建委”)或是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亦可称之为“住建局”)。
此外,我们也鼓励您尝试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积极和坦诚的沟通来解决问题;
若以上步骤未能达成共识,您则有权利寻求司法途径。
至于因非业主方原因或第三者故意行为而产生的品质问题,您可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或者负责物业运营的管理公司提出申请。
关于具体地寻找负责解决此问题的相关人员,请先检查您所购买的房产是否仍处在质量承担责任的时间期限内。
倘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应该尽快与开发方取得联系,并告知他们需要进行修复操作,同时需要他们承担所有的修复费用,这种修复工作可能由他们或者原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物业管理条
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朝阳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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