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的新房质量不好怎么办
(一)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规制无法交付使用,或是在房屋正式交付后,经过专业嵌入式查验确认其主体结构可靠性的确不及格,买受人有权依据相关法令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由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的优劣直接关乎安全使用性能,且后期修复过程可能存在诸多困难及高昂费用,故大多数情况下,买受人均会选择解除合同并追求损害赔偿诉求。
(二)针对房屋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已经对实际居住功能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的状况,法律上明确许可有此类困扰的买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损失之诉。
同时,倘若买方认为向卖方提出维修请求,并共同承担由于维修延迟所导致的交付迟延责任或额外支付其他损失,相对而言更为划算,也可选择要求进行维修维护。
(三)而就其他类型的质量瑕疵而言,因其尚未对入住及其使用构成实质性影响,买方仅能要求卖方负责修复并给予相应赔偿,但无权主张退回房屋。
当然,当所涉质量问题无需进行彻底修复,买方仍可要求开发商为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屋价值减损做出赔偿,可遵循法律规定,申请协调委任相关估价权威机构对房屋进行残值评估,以此来确定差额亏损部分的详细金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的新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房子出现问题找开发商维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
如果不维修赔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帮忙一起解决。
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
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的新房质量不好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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