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4-2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养老保险抚恤金制度 公职人员去世后,根据不同情况,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事业单位人员也有相应补偿标准。
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

一、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

一、关于公职人员在去世之后的相关补偿标准如下:

1、在退休公务员因疾病导致死亡的情况下,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的领取标准通常为死者生前20个月的个人工资总额;

2、同样地,退休公务员在离世之后,其殡仪事务的处理,丧葬补助费用以及供养直接亲属的抚恤费用,通常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费用的标准为:

丧葬费用需要交付7000元人民币,同时还会有一笔金额确定的一次性抚恤金,该款项将按照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且需计算满20个月;

若逝者的家庭成员无稳定生活来源,则可每个月领受生活补贴;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处于离退休状态的人员,如果不幸去世的话,根据他们的具体工作状态,如患病去世,那么他/她的家属将会得到其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

如果因为公职原因而去世,他/她的家属所能获得的补偿标准就会高得多,达到了生前40个月的工资;

若被认定为烈士,那无疑是对家属最大的慰藉,此时家属将能够领取到其生前高达80个月的工资。

二、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去世之后的补偿细节如下:

1、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原因而死亡,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向其支付丧葬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抚恤金后,各企事业单位将不再负担丧葬补助费或者一次性抚恤金的支付责任;

在职员工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而不幸去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体系之处外,其他部分应该由所在企业按照上述的标准发放死亡抚恤待遇;

2、至于退休人员,他们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丧葬费用将按其死亡当月的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来计算,另外,如果他们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低于当地的最低养老金标准,那么他们的家属就必须按照当地的最低养老金标准来领取补偿;

3、助辅基金的给付标准:

对于企业离休员工来说,按其死亡时的个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个月来计算,而退休员工则只有8个月的机会获得助辅基金的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养老保险缴满15年了 可以直接去申请退休吗

养老保险缴满15年了,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申请退休,领取养老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7****60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8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50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698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1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政策?
自10月1日起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基础上提高2400元/人/年。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养老金发放政策?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缴费年限必须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方可发放养老金。
10w+浏览
烟台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是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
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或者满16周岁但仍在大中小学就读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退休养老金新政策
关于养老金领取,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0w+浏览
退休女性职工死亡抚恤金是按照新政策发放吗
[律师回复] iho,鲁人社办发〔2013〕9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下统称在职死亡)的,按下列规定将有关死亡待遇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一)按鲁劳社〔2003〕53号文件规定的丧葬补助费,全额纳入统筹。
(二)按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全额纳入统筹;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纳入统筹;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在职死亡的,按鲁人社办发〔2012〕74号文件等规定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参保人员在职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发放;其中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由企业报省社保局审核发放。对于未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仍按原渠道列支的部分待遇,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国家政策规定出台后,改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按本通知规定纳入统筹的待遇标准,如低于今后国家规定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予以补齐。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在职死亡的参保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将有关待遇纳入统筹。已由企业发放的,不得重复享受。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6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庆市退休教师死亡享受政策,抚恤金、安葬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抚恤金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
(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
(3)凡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按户每月发给煤补3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014年9月29日,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异地养老保险新政策?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10w+浏览
2017年新政策对抚养费有没有上限的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条件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临时工的退休年龄,男为年满六十周岁,女为年满五十周岁。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养老保险抚恤金政策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