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能提取养老保险吗
在您正式告别雇佣关系之后,就不再享有提取养老保险的资格了。
这是因为养老保险乃通过积累达到预定退休年龄且累积缴费超过十五年的条件方可按月领取。
首先,社会养老保险,其全称为社会养老保险金,主要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元素,也是社会保险五大支柱中的核心部分之一,它是由国家以及社会依据相关法律规章,为了满足劳动者在法定年龄达到并结束劳动义务的需求,或者因年迈体弱而失去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问题,所设立的一套社会保险制度。
其次,我国已经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多个层面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年迈、生病、受到工伤伤害、失业以及生育等多种情况下能够依照法律法规,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相应程度的经济援助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离职能带走申请的自然基金吗
能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需要离职时,一般可以带走申请的自然基金,项目负责人可提出请示报告,说明将其负责的项目转到调入单位执行,但事先须征得调入和调出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请示报告经对口科学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如调入单位不具备条件,则项目仍可保留在原项目依托单位执行但须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接替(不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无合适人选应办理中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能提取养老保险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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