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职的收入交税是谁交的
关于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实质上的雇佣关系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确定存在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该依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对于此现象,我们提倡个人在完成上月工作后的下个月第15天之内,将其在两处所获取的工资、薪金等所有收入进行汇总并妥善考虑申报政策。
可以选择前往其中任一家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区的主管税务机构,亲自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在此过程中,如您确实与兼职单位未能建立起实质性的雇佣关系,那么出于对相关税收规定的兼职单位有责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来为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至于如何参照“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我们建议,对于连续性收入性质的劳务报酬,应当以每月内实际获得的收入作为一次性的计税依据。
在此基础之上,对于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人民币的部分,可享受800元的减免待遇;
而对于超过4000元的收入部分,可再享受20%的费用扣除优惠。
最后,将剩下的金额即为应纳所得税额,并按相对应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缴税额,这个税率通常为20%。《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兼职的干了3天不给钱如何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兼职的收入交税是谁交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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