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售楼人员存在任何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您可行使其权益进行退房处理。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商品房销售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首先,作为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业开发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应具备充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其次,要确保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能获得合法使用土地的授权文件;第三,要持有正规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 第四,需经过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第五,需要妥善解决所有涉及房屋拆迁安置问题; 最后,还需要确保城市供应水电,供暖,燃气,通讯等基本生活必需设施的基础设施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同时也需要确认其他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是明确了施工计划并有所预计的最终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二、买房交定金了可以退的吗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一般来说,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被坑了可以退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