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邻权纠纷,各方当事人可选择以协调沟通的途径加以解决,亦可选择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之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相邻权益人应遵循有利于物尽其用、便利人们日常生活、维护和谐融洽邻里关系以及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关系。
在此基础之上,《民法典》亦在第二百八十九条中进一步指出,对于如何确定相邻权的具体行使规则及界限,凡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有所规定者,需遵照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则以当地约定俗成的惯例作为判定依据。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凡是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均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书,同时确保按被告人数提供符合要求数量的副本;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亲自书写起诉书的,当事人有权以口述形式进行起诉,而后由法院记录在案,并向相应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通知。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双方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除此之外,可以由双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邻里房产产权纠纷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