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房产的朋友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是可以选择退房的:首先,若开发商在规定的交房日期之后依旧无法按时交房,这将被视为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行为,也就是说大街如果逾期交房的时间已经到达了双方在合约中约定好的退房日期的话,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利向前提出退房申请;其次,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等尚未齐全或者无效,进而导致整个销售合同都无效的话,那么购房者也是有权选择退房的;再次,当开发商在未经过买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更改房子的设计布局时,买方也可以认为这种行为有损于自己权益并提出退房要求;除此之外,若实际测量到的房屋面积和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绝对值超过了3%的话,购房者同样有权选择退房;最后,假如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甚至影响到生活中的正常居住需求的话,购房者自然也同样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新房什么情况可以退房?
买房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下:
1、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迟延交付房屋且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
2、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房屋交付后出现了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什么情况可退房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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