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遇到纠纷时,首先应求助于房地产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特定职能机构。
双方当事人须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来解决问题,也可以向上述部门要求协助和调解。
若协商无果,则依据买卖合同中的明确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共识,向指定的仲裁机构寻求仲裁裁决。
如果在此阶段仍然无法解决争议,那么就只能诉诸法律途径,并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保护。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特别是预售商品房买卖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误差本身是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同阶段中面积计量的依据和方法等因素造成的,面积误差引起的房屋补退问题通常也由合同双方协商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专门就处理此类争议的法律适用作了较为明确统一的规定。
由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约定了购房者在合同约定面积少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时方有权主张退还房款,购房者主张上述权利时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从而获得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这一事实。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出现纠纷找谁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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