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如何准备仲裁

最新修订 | 2024-04-2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1. 若涉案交易涉及到的是位于某乡内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房屋买卖,则此类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被判定为有效;2. 而针对将住房出售给非本乡居民的特殊情况,倘若其已获取相关组织以及管理部门的许可,那么此类合同亦会被认可为有效。
开发商违约如何准备仲裁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判

关于小产权房法律纠纷,通常以判定相关购房合同无效作为主要解决途径。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会存在差异化的处理结果,以下列举了三种常见情况:1. 若涉案交易涉及到的是位于某乡内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房屋买卖,则此类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被判定为有效;2. 而针对将住房出售给非本乡居民的特殊情况,倘若其已获取相关组织以及管理部门的许可,那么此类合同亦会被认可为有效;3. 倘若该类合同涉及将住房售予非本乡居民且未获得相关组织及部门的批准,并且合同尚未正式执行或者买受方尚未实际入住利用此房产,那么这类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并不具备合法转让过户功能,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购买后无法进行正常的权益转移手续。

此外,小产权房对于住房价值的维护和增值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当购房者在购买期房式小产权房时,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家达成协议并支付房款之后,若政府部门整顿乡产权房地产的建设项目,可能导致一些项目停滞乃至被迫拆除。

这样,购房者就会陷入一个既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又无法及时追回房款的窘境。

小产权房的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1. 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打造的房屋,即“宅基地产权”上建成的房产,这类房产只归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人,外乡农民不得购买;2. 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违规占用耕地建造的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深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如何

深圳小产权房买卖不同于其他地方,有其特殊的审理逻辑。

第一、对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自建的合法建筑,因集体土地国有化之后,集体土地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已不再适用,依据鼓励交易的规则,此类房屋买卖合同应按有效处理。

若卖方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主张履行不能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由买方继续享有房产的使用收益权利。

第二、对于已经经过合法程序确认权属的建筑,无论确认的房产性质是否属于市场商品房,对于此前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相关买卖合同应确认为有效,其他处理细节可以按前述第一点处理。

第三、对于尚未完成确权手续,但已获得政府部门的临时使用许可的违法建筑物,因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完成建筑物的合法性最终确认,此时法院不宜做出实体处理,可以采取暂时不予受理的或受理后等待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方式予以处理。

第四、对于既未经确权,亦未获得临时使用许可的违法建筑,因其已确定不能通过申报程序转为合法建筑,相应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并按合同无效的原则互相返还。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判”,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发商违约如何准备仲裁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7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开发商违约准备仲裁怎么办
合同违约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明确违约责任约定时,违约方仍需履行、补救或赔偿。双方可先协商和解,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购房需谨慎,了解风险,依法维权。避免纠纷,保护自身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申请仲裁,违约金下达仲裁裁决书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21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申请仲裁赔偿违约金,仲裁已经下达裁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21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申请仲裁赔偿违约金,仲裁已下达裁决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21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发商违约能仲裁吗
购房合同中规定,开发商未经许可解除房屋购买协议属违约行为,应赔偿损失。退房条件下,开发商需返还银行利息,但不直接给购房者,而是归还银行。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会将首付直接归还购房者,银行借款部分则交还银行,相当于购房者提前还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买的房子一直没有交工,到逾期的时间了,准备仲裁,那么开发商违约交仲裁申请的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我朋友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现在想要违约,结果公司非让他支付违约金,申请仲裁违约金最高支持多少钱
[律师回复] 在法律中,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违约会仲裁吗
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或依据购房条款提起仲裁、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约。若开发商持续违约,购房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申请仲裁赔偿违约金,仲裁已经下达裁决书,开发商拒不履行请问应该在哪申请?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申请仲裁赔偿违约金,仲裁已经下达裁决书,开发商拒不履行请问应该在哪申请?
[律师回复]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开发商违约怎么仲裁
开发商违约,应依购房协议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酌情追加赔偿责任;反之,若违约金过高,可适当减少。若无违约金规定,则依法对违约行为进行裁量。购房者应据实主张权益,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堂姐在安徽省买了一套房子之后现在开发商违约了,要去仲裁,房屋买卖开发商违约仲裁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人:××市钢窗厂。住所地:××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厂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元。
  
二、赔偿损失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市钢窗厂
  20××年11月18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违约怎样仲裁
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若购房者选择保留合同,可依据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义务。开发商拒不履行时,购房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律师,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那是因为公司违约了,明明签订了五年的合同,现在随便找些理由解雇了,所以我申请了仲裁,但是现在协商好了,想撤销申请,请问下撤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申请书如何写?
[律师回复] 你好,若是你苦恼于不知道如何写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那么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撤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申请书的范文如下: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 年月 日出生,住省 市 区 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 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
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 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2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约定的仲裁有效吗?怎么约定仲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效力是什么 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情况下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解决,但有例外。 一、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种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其仲裁申请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仲裁机构受理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解决。 三、有正常就有例外,实务中的情况是复杂的。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但不排除被仲裁机构受理且仲裁。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时间是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受理且仲裁。 四、仲裁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看约定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符合上述规定,则按协议管辖确定受诉;否则,按法定管辖确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开发商违约如何准备仲裁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