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是否可退还的问题,根据现行法例之规定,已缴纳的定金通常是可以取回的。
然而,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并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首先,如果由于购房者自身的行为或者失误造成无法签署预售合同,那么购房者便没有权利请求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若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其他第三方签订预售合同;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以及在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那么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倍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范畴,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不再购房后能退定金吗
不再购房后定金一般不能退。
但如果是因为卖方的问题而不买的,比如说卖方以欺诈方式使买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该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里所说的财产包括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重庆购房帮退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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