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涉及正式合约,那么协议本身并不会对双方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同时,定金也是具备可退还性的。
然而,具体何时能够顺利获得定金的退还,这却无法确定。
因为按照定金罚则,退还定金的行为其实是在进行弥补损失,即以一方的财务代价去填补另一方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假如开发商未能提供预售许可证,那么毫无疑问,您应当促使他们退还定金。
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其含义在于作为确保合同责任履行之手段,由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一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支付给另一方向价目相对应的款项。
等到债权人为债务行为已完全履行完毕时,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就有权利收回自己已支付的定金或用其冲抵最终应付款项。
反之,假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那么他们就需要双倍返还已经收到的定金给付款项的一方。
而对于那些已完全履行了债务行为的人来说,他们是没有资格要求退还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商品房退房不可以退定金吗
商品房退房能不能退定金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该房源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话,并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有效协议,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2、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以下两种情形购房者可以在退房时退定金:
(1)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所买房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买的房源虽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商品房认购书》中没有注明房号、面积、价格等主要条款内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退房可以退定金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