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后,若在一个月以上、一年内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约,则应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薪资待遇。
如因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由用人单位主因导致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当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发出的书面入职通知,但在一个月以内仍未能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协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但需依法支付劳动者在实际工作时间内所应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员工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二、辞退劳动者的处罚规定如下:
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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