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签署了劳动合同的雇员,用人单位依然拥有合法的解雇权利。
具体来讲,当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企业可以行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我们通常所谓的“过错辞退”)的权力:
1.在试用期内,由于其表现达不到用人单位设定的录用标准而被认定为不合格。
2.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在工作中严重失误,甚至故意欺瞒、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4.若劳动者同时与多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该行为对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干扰或损害,或者即使收到用人单位的警告且拒绝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5.劳动者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规,导致劳动合同失效。
6.劳动者未能遵守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涉及到无过失性的辞退,用人单位具有以下权利:
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提前至少三十天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或者在允许范围内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薪资作为补偿金,再在此基础上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情况:
1.劳动者患有某种疾病或因为安全事故受伤,在治愈医疗期结束后,无法再继续从事原本的工作,或无法适应新的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职位。
2.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满足当前工作要求,即使经过系统的技能训练或更换工作岗位,依然未能改正"不胜任"的问题。
3.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尚未认识到的的严重环境变化,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执行。
如果经过和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依然没能达成关于调整劳动合同内容的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即可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年内可以辞职吗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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