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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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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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因病或工作意外受伤请假不足六个月,病假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两年按基本工资60%发放;满两年不满四年按70%发放;满四年不满六年按80%发放;满六年不满八年按90%发放;满八年及以上按100%发放。
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一、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当职工因病或因工作意外受伤而连续请假不足六个月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下具体规定向其发放病假工资

①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则他所能获得的病假工资将按照其岗位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进行计算;

②对于连续工龄达到两年但不超过四年的员工来说,他们所能获得的病假工资将会按照其岗位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计算;

③如果职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已经达到了四年但是离六年还有差距时,那么他们的病假工资将以其岗位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对于工作年限达到了六年并且还未到八年的员工来说,他们所能获得的病假工资将会由其岗位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来承担;

⑤最后,如果职工业余时间已累积了足够八年或者更长的话,他们的病假工资将完全由他们的岗位基本工资来全额承担。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八条

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应按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二、员工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计算职工病假工资的公式: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期间,由于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义务,因此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采取按照一定的标准扣除后进行支付。

员工病假工资后扣社保

1、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但在医疗期内,单位应当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

2、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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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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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员工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计件人员请了病假,工资按现规定,可以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标准予以支付,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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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表弟,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前一段时间他的公司总是让他们加班,结果他就累生病了,所以问一下表弟生病请了病假,员工请病假要正常发放工资吗?
[律师回复]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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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原则上可以少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病假期间的工资最少应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病期间用人单位发的是病假救济金,严格意义上来讲也不算是工资,因为在此期间劳动者并没有给公司提供任何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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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员工病假工资怎样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计件员工病假工资怎样发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计件人员请了病假,工资按现规定,可以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标准予以支付的,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不支付病假工资怎么办
1、讨要工资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协商前劳动者之间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进行时要保留证据,并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中可通过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工资的处罚,让单位知晓恶意欠薪的不良后果。
2、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仍恶意欠薪,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组织咨询并获取维权帮助。
3、劳动者可以采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等法律手段。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时只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劳动者可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作为证据。
前段时间哥哥他单位有一名员工因为得了癌症跟单位请了假去国外做手术。他请假的时间很长,哥哥不知道怎么给他发工资,对于医疗期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吗?
[律师回复]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确定工资基数后,还要知道计算中的分母是计薪日,而不是统一的20.92;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伤假工资:职工因工伤,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包括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且不得在女性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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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病假工资要放发吗?
天津公务员病假工资一般都是按照正常的标准进行发放,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权利进行扣克,但病假的天数也是有规定期限的,如果超过了期限那么用人单位也是会按照条款来进行扣除,一般会按照比例来进行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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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因为要早肾脏手术所以请了一个月的假,现在已经康复了,也回到了我的公司上班,想问问相关的律师员工病假的工资怎么算?病假的工资要如何发放?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年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2008年6月30日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中的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资为36.78元,其80%为29.42元即病假工资每日不得低于2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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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二哥之前在出差的时候,二哥遇到了有人开成超速,撞到了我二哥的车子,二哥发生了交通事故了之后去医院住院,请了一段时间病假,,员工半个月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律师回复]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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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1、计算出每天的工资。2、病假四天只发放80%。3、月工资减去四天的20%,就是应该发放的工资。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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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员工病假工资能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计件人员请了病假,工资按现规定,可以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标准予以支付的,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不支付病假工资怎么办
1、讨要工资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协商前劳动者之间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进行时要保留证据,并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中可通过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工资的处罚,让单位知晓恶意欠薪的不良后果。
2、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仍恶意欠薪,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组织咨询并获取维权帮助。
3、劳动者可以采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等法律手段。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时只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劳动者可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作为证据。
计件员工病假工资要如何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计件人员请了病假,工资按现规定,可以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标准予以支付的,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不支付病假工资怎么办
1、讨要工资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协商前劳动者之间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进行时要保留证据,并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中可通过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工资的处罚,让单位知晓恶意欠薪的不良后果。
2、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仍恶意欠薪,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组织咨询并获取维权帮助。
3、劳动者可以采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等法律手段。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时只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劳动者可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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