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腰椎压缩性骨折这类工伤情况,其一次性的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了一至十级伤残种类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两大方面。
具体而言,这项赔偿涉及的详细标准如下所示:
对于一至十级伤残类型,每次性伤残补助金将根据不同等级分别计算,具体额度依次分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水准;而关于生活护理费部分,则会根据实际情况从重至轻分阶段设定,大致范围可以覆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是30%,乃至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1、腰椎骨折的赔偿需要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按照不同对应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2、腰椎或者是腰椎的一个椎体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压缩性骨折属于十级伤残腰椎或者是腰椎有一个椎体的粉碎性骨折属于九级伤残,腰椎两个椎体上的压缩性骨折属于八级伤残。
3、各个级别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一次性赔偿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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