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此类纠纷无疑应属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之处理范围之内。
在此过程中,需着重判定双方之间是否真正形成了劳动关系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关于此问题的判断,以下列举几种具有参考价值的凭证以资证明双方间确已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
其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的相关凭据;其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颁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件材料;其三,劳动者填写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编订并进行招募和招聘行动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书面文件;其四,员工出勤记录;其五,其他与该事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提供的证人证言等材料。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需要向其支付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首先会要求其限期改正,为员工补缴社保,逾期不改正的要求其缴纳罚金,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交社保要什么证据才能起诉”,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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