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在房地产权属证书上登记两个人的姓名,其实并无特殊的政策规定,仅需达成双方共识即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基于各种具体情形的考虑,我们还需完成如下的手续履行步骤:
1.若指涉的双方系夫妇关系,那么您需要携带的文件包括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婚姻状况凭证以及与销售单位签订的以两位成员为名的购房合约。
如上述所有程序顺利完成,那么这份房产证将被注明两位业主的名字。
2.如果双方并非合法配偶关系,那么他们需要首先办理一项名为“住房产权协议公证”的流程,用以厘清彼此所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在领取公证书之后,便可凭借该文书与售楼部门签署包含两人姓名的购房合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5.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需要什么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