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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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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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步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履行此义务。试用期虽灵活,但仍是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亦需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制定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此举不应影响双方权益的保障。因此,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

一、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有义务签署劳动合同

2、尽管试用期相较于正式的转正后的劳动关系而言具备灵活用工的特质,然而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仍然是构成整个劳动关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这个阶段构建的劳动关系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在此过程中,法律亦赋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时间来制定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企业试用期如何解聘员工

1、试用期内企业如何解聘员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2、另外,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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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步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履行此义务。试用期虽灵活,但仍是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亦需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制定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此举不应影响双方权益的保障。因此,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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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和职工的劳动合同该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义务,如果不签将来发生什么争议,单位很难免责。

一,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间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员工到一个企业工作后,自其到岗之日起,企业应当至迟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这里,还有两个小问题,其
一,岗前培训算不算用工,岗前培训期间是否要计算到一个月的期限内,回答是肯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也是在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是在为工作作准备,企业这个时候不但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当向员工支付工资。其
二,可不可以提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回答也是肯定的,企业可以在员工到岗前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企业何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都自员工到岗之日起建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自此时生效。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实际未到岗位上班,企业并不因此承担相应的用工后果,反而可以向员工主张其未按合同约定到岗上班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只要企业在员工到岗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日以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但作为一类特殊的合同,劳动合同包含一些法律规定的必备内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除了以上必备的条款外,企业和员工还可以自主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些内容,比如规章制度的种类、名称、范围及规章制度的效力,调整工作岗位、专项培训、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内定。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违约金的问题。以前的《劳动法》未对此问题作出规定,一般认为都属于双方可以约定的范围,但《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除企业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时约定或者企业与员工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外,均不得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这一变化的最大表现就是,员工自己辞职或者自动离职时,企业不能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员工主动离职的困难。但如果员工未按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离职,即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员工违法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要不要与职工签订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企业喜欢和员工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一般都签订一年期,甚至半年的,其实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是弊大于利的。签短期劳动合同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度高,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能力,尽快淘汰那些不适合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对好控制。但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同样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
一,用工不稳定,员工流动较大,难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熟练而又称职的员工无疑能够创造最大的价值,但如果企业中存在大量的短期用工,就会造成生产管理队伍的流动性过大,企业就像一个培训学校,你总在培训新员工,却无法使用熟练的工人。其
二,不利于考察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太短,在某些岗位,甚至还不足以确定员工是否适应岗位要求,是否能够创造最大价值,劳动合同就到期了,这个时候,企业是否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会陷入两难,又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又怕人才流失。其
三,非常容易满足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连续与同一职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就是为了鼓励劳动合同长期化,尽量减少短期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例,在一名员工工作两年后,尚不能确定是否能在此岗位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其工作刚刚走上正轨的时候,企业就得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会相当被动。结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如果能够在初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期限延长至3至5年就较为适宜,这样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基本可以完成对员工的全面考察,是否续订,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可以从容决定。很多企业怕与职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主要因为解除、终止不自由,但实际上,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已经较为宽松,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支长础拜飞之读瓣嫂抱讥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标准一致,所以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对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心存芥蒂。此外,很多企业对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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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试用期是否签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步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履行此义务。试用期虽灵活,但仍是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亦需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制定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此举不应影响双方权益的保障。因此,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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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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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一定要法人签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一定要法人签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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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试用期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效力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依据《劳动法》 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壹 个月,自 年2 月17 日起至 年 3月 17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销售部业务员,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1500元/月+200(绩效考核)+奖金+提成,甲方按月发放。加班工资按 /小时计算。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的 第一月内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费用共 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1500底薪+200(餐贴)+100(话费补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不得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十 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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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
施工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要看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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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试用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签订试用合同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由此可见,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无效,该合同视为劳动合同。
案例:
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某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招用陈女士。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陈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陈女士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陈女士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责令该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
评析: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签订试用合同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试用合同是否违法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由此可见,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无效,该合同视为劳动合同。
案例:
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某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招用陈女士。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陈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陈女士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陈女士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责令该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
评析: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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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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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那么行为属于无效,约定的试用期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总的来说,只签署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我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护。若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我们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到劳动局请求仲裁。此外用人单位也不能够擅自延长试用期,同样是不合法的。关于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以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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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签订了一个协议,公司方称试用期不满10天不给工资,是否合法。我7月20号上班至8月3号,7月28日提交病假。3号上午提出辞职,部门领导直接签批同意。公司称协议有规定,不满10天不给工资。财务称,公司规定试用期不满10天不给工资的,这是规定。注明,公司当时并未让我签订自愿放弃试用期工资说明。
[律师回复] 不合法,属于无效条款。有上班提供劳动,劳动者即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rnrn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rnrn法律依据:《劳动法》rn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nrn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nrn《劳动合同法》rn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rn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rn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nrn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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