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租的处理,既可以选择重新签订合同以保障权益,也可以选择保持原有合同而无需另行签署。
如果承租方决定不续签合同,却仍继续使用该房屋,且出租方对此并无异议,那么原来的租赁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在新的合同期内,租赁关系将不再是确定性的,而是转变为不定期。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承租方,您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单方面结束租赁协议;
然而,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出租方应提前合理期限知会您其欲终止租赁协议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签了三年,提前终止怎么处理
租房合同签了三年,如果是经过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解除合同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则不会怎么样;或者因为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以及下列法定情形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也不会怎么样: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情况提前解除合同的,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就构成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怎么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续租还要签合同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