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能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取回定金这一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双方在支付定金之时所达成的共识。
若双方并无明文规定定金为不可退款性质,那么一般的操作方式便是予以退还,或经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退还。
其次,如若由于某一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则适用定金罚则。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责任在于开发商,那么您有权向其提出返还相应定金的要求;然而,倘若责任源于买方自身,且开发商在其中并无任何隐藏事实,那么您仅能单方面索求定金,同时还需依照认购书中所约定之条款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最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约,那么此时定金理应被全额退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怎么退定金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但是若符合下述情况,则可以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但是若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但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购房合同怎么退定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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