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所做的明确规定,购买房产时所交付的定金是具备退还条件的。
具体来说,依据现行法规,当购房者向房屋出售方支付定金之后,若出卖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则其须向购房者支付双倍于定金的赔偿;反之,若购房者未能履行契约义务,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购买房产时所交付的定金确实具有退还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设定并非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作为其生效要件,而是在违约行为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认购交的定金能退吗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子交的定金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