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准备
1. 由官方核发且被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契;
2. 关于房屋原始来源的详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遗嘱、财产分割协议、赠与协议等;
3. 明确描述共有房产形成过程的相关文件,如共同投资建设、翻新、购买协议、遗嘱、赠与协议等;
4. 房产在登记机构办理过的所有变更事项证明,包括等级变更、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
5. 关于房屋实际使用、管理与收益状况的权威证明材料;
6. 缴纳房地产税费的纳税人姓名以及具体的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二、房屋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
2、调解
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
4、诉讼
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作出解决。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准备”,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