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房预订金是否能够收回的问题,具体的处置方式要依据现实状况来加以决断。
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定的期限及地点进行签约,抑或是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擅改认购书中已经确定的重要条款(例如,房价、面积或户型等),使得双方无法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便将被认定为购房者的违约行为,此时他此前缴纳的定金将难以取回。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履行认购意向书义务期间,擅自将购房者已预定的房屋转移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合同最终未能正式签署,那么开发商就必须双倍退还购房者的定金。
另外,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取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资质证书,或者是由于自身的缘故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引发了合同效力上的争议,那么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对于具体条款的意见不统一,但是这部分内容却与认购意向书无关,因而导致正式合同没有成功签署,那在此种情形下,双方并不构成任何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无条件地将定金悉数还给购房者。
最后,若非因购房者及开发商双方的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得以顺利订立,那么出卖方必须将定金中原额返还原有买家。
总之,定金退还与否,必须依据实情进行考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认购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如果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看未签署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签署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认购定金可以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