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可以延期三个月吗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延迟交付住宅楼宇的行为属于合法范畴。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购房者有权首先向其发出交付房屋的书面催告;如若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执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可行使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利。
但在此之外,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的话,则以约定优先。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及当事人之间的无须约定的惯例,在购房者发出催告后,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然而,若购房者并未进行催告,那么其解除合同的权利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首付可以延期三个月吗
首付不能延期。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消费者看中商品房某栋某单元决定购买,一般是先交定金,签订“认购书”,详述认购楼宇的位置、房号,预售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约定楼价、付款方式等。
认购书也是合同,对于所约定的内容对双方就有约束力的。
所以这期间开发商不得将你认购的单位再拿出来卖给他人。
在认购书签订后的两到三天内,开发商或其委托律师会对你按照付款方式进行银行资信查询,其间会有销售员或律师通知需缴纳的首期款、契税、专项维修金和签约费用,并告知签约资料以及预约签约时间。
一般来说,在认购书上通常约定,签认购书后7天内支付首期房款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前缴纳的定金也会转为房款的一部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房可以延期三个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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