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订金之后,若是未能意愿履行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订金将面临以下两种具体处理情况:首先,倘若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此项交易合同,那么作为收受定金的甲方有权退还订金;其次,若甲方不希望终止该项合同,但是乙方已经失去了购买欲望,此种状况便视为违反契约精神,甲方有权利不予退还订金或者向乙方请求罚金后再退还订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住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是要承担因违约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而且定金也不能返还。
如果签订合同时还约定了违约金的,双方可以协商适用违约金还是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韶关购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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