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能退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买房屋的预付款项——即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
首先,当新建房屋的开发商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如果其尚未取得全部必备资质证书(通常称为“五证”),则预付款项是有可能被退回的。
其次,若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有关方已明确规定了退还定金的具体条件,并且购房者恰好符合此类条件,那么定金也可得到相应的退款。
最后,如果定金是在认购书、报名协议等文件中支付的,那么在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时,购房者可以以无法接受合同条款为理由,请求退还定金。
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不返还?
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不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比如在供销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在支付最后一笔余款的时候,用这个定金抵作余款。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能退”,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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