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房子怎么找

最新修订 |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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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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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者需谨慎进行产权调查。目前的房产交易中心往往都保存着房屋最初的备案记录,其中涵盖了有关房屋土地性质、产权共有权等各类详细信息。一旦发现在房屋产权证上所载内容与实际调查所得数据不符的情形,您务必提高警惕,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卖家正在实施“一房两售”的欺诈行为。
一房二卖的房子怎么找

一、一房二卖的房子怎么找

为了申请所需的资料,申请人必须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当地档案管理局进行详尽的查验工作。

针对可能出现的“一房多售”的风险,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购房者需谨慎进行产权调查。

目前的房产交易中心往往都保存着房屋最初的备案记录,其中涵盖了有关房屋土地性质、产权共有权等各类详细信息。

一旦发现在房屋产权证上所载内容与实际调查所得数据不符的情形,您务必提高警惕,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卖家正在实施“一房两售”的欺诈行为。

其次,您可以考虑将房屋产权证进行提存。

在签署买卖合同时,若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应由卖方持有。

然而,部分购房者在见到房屋产权证之后,可能会误以为产权仍然归属于卖方,从而为其“一房两售”提供了便利条件。

因此,您可以要求卖方将房屋产权证交由第三方保管,直至完成过户手续后,再由第三方交付给您。

最后,建议您在交易中心完成登记后,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商品房一房多售,又称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卖家就同一套商品房与多个买家分别签订两个或更多的买卖合同,从而导致多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产生。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我们主要关注的是相关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谁有权获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问题。

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当多个买家均声称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时,究竟应该让哪一位购买者最终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疑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所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

认定一房二卖归属如下: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的房子怎么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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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网签房本最后找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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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资料并持要求证件
买卖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随后,售房者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购房者持身份证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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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和《转移登记申请书》交给买卖双方;买卖双方根据之前协商好的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经过上述步骤之后,合同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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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就是指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特征。但是,一房二卖是否会构成合同诈骗,还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予以考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若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应该属于民事范畴,而不以刑罪。但如果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当事人还是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勿为小利而犯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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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那么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因为预先支付房屋对价就意味着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履行了合同义务的购房人,应该拥有争议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既可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合同的善意履行,同时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一份合同在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一份合同在后交付了标的物房屋。那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依据物权公示性及对抗性原理,对于已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应被认定为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不管房屋是否交付,将都无法对抗已经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合同的效力。
6、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份合同在先,且房产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份合同在后,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依然应该确认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具有对抗相对人的请求权,以及对抗
第三人的支配权的性质,即未办理登记的前买受人无法依据所谓的“物权请求权”主张后买受人返还房屋并承担“侵权”责任,只能依据其享有的债权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7、如果上述所列的几种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的民事行为基本原则,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而合同未得到履行的一方购房人可以从卖房人处得到违约赔偿来补救合同未实际履行所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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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二手房的基本信息  签约前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或者不动产登记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确认签署的合同上表明的房产位置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  
2、规定违约赔偿事项  为防止房主改变主意,在合同中要注意规定违约的赔偿事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没有依据,违约赔偿这一点应该尽可能将赔偿金额提高,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才二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约束的重要,买卖双方交易的会更加顺畅,也能在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时候得到补偿。  
3、使用资金监管  交易的时候不要使用现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无论是定金、首付,都可以放在资金中,过完户一切OK再付给卖家,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家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资金交付卖家。  
4、查看房屋产权以及是否出租  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售房者是一致的,了解清楚当前房产的出租情况,有租约的房子一定要和卖家协商好交接租约的事情,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在签约过户前买家好和租客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房子的整体问题,这样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  
5、保管好交易凭证等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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