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在法院决定予以立案之前,申请人如遭受了涉及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是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针对所涉事件的性质和原因,被拆迁方作为诉讼主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拆迁方而言,他们同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先予执行或者强制执行的申请。
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一、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在法院决定予以立案之前,申请人如遭受了涉及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是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

针对所涉事件的性质和原因,被拆迁方作为诉讼主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于拆迁方而言,他们同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先予执行或者强制执行的申请。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

二、20年以上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房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一键咨询
  • 140****8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受理么
拆迁补偿纠纷法院一般会受理,因补偿款引起的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管是有补偿义务的拆迁方,还是可以获得补偿款的被拆迁方,在发现对方实施了违反补偿协议的行为之后,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若是依旧不知道农村拆迁纠纷法院受理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是受理的,因为发生了拆迁纠纷之后,不管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还是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的时候,人民法院都是会受理案件的。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是否受理,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自建房怎么取证房屋受损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自建房怎么取证房屋受损纠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也就是城镇自建房,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以买卖、互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有严格规定。《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处理农村的民事纠纷,如何处理农村的民事纠纷,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如果是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局或是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由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我爷爷之前承包了一块土地,但是因为农村群众的一些法律意识单薄,造成了一些纠纷,想要咨询一下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的原因和受理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第十条有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规定,农村集体的土地根据其是否被用于农业而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国家房屋土地管理局在2001年国地资发(2001)255号文件中进一步作出解释,所谓农用地就是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又分为,坑塘水面、养殖水面、畜禽饲养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田埂、晒谷场(场院)。除以上农业用途外的土地则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下面就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种情况分别进行论述。 一、农用地的租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有关“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九条有关“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的规定,承包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以出租的形式进行流转。 根据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款有关“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进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的规定,出租是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在土地上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当事人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产生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有关“下列涉及农村土地租赁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二)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规定,应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二)、农用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承包户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判
法院处理农村拆迁纠纷一般都是根据案件实际的情况进行公正判决,案情的不同判决自然也是不同的。以下是关于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判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农村田地纠纷属于那一类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民事纠纷。
1、物业管理费纠纷。
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
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
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则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3、公共配套设施权利人不明确的纠纷。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4、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纠纷。
解决方法:人住小区的业主们在符合条件后,也就是说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且交付使用已经满2年的,一定要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3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最近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可是对方说什么也不卖给我了 请问有关农村买房纠纷什么情况下法院受理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些农村房产纠纷不受理,可反推:只要诉讼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立案要求,即可受理。
具体起诉立案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处理?
农村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处理,应当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进行确定,比如说确实是属于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程序作出了拆迁的最终的决定,或者补偿不合法的话,那么都是需要判决按照合理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院子房屋纠纷怎样解决
关于房屋买卖契约纠纷处理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协商解决:即合同双方在以和平且友好的态度作为基础,通过彼此间的充分沟通与努力来化解纷争,此乃为解决相关争议的最佳手段。其次,调解处置。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农村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