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二手房的过程中,如遇到原房东滞纳物业服务款项的情况,提供几个可行的解决策略供您参考:
首先,预留物业结算保证金于支付房款环节。为防止原房东在物业费拖欠问题上采取赖账手段引发纷争,我们建议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前,应敦促卖方结清所有相关费用,并明确规定在交接进入前,所有需要承担的费用皆由卖方负责。
同时,该项约定需纳入正式的合同文件之中。在此基础之上,购房者还可尝试预留小部分尾款,充作物业结算保证金,直至买卖双方圆满完成物业交割程序后,再将之全部交给卖方。若是卖方肆意拖欠物业费,这些预留的保证金即可用于支付欠费,从而大幅降低了买方可能面临的物业欠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压力。其次,求助于中介机构亦不失为一个有效办法。如果房屋交易过程中采用了中介服务,可考虑先由中介代为垫付出资,然后再让其协助向原房东追回所拖欠的物业费。最后,按法律规定拒绝交纳也是一项合法的维权途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买二手房未拿到土地使用证的影响是什么
关于买二手房未拿到土地使用证的影响有:
1、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2、若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二手房之前的业主没交物业费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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