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首先,所参与的保险品种各异。灵活就业人员仅需投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可能允许加入失业保险。而在职职工则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这五大类。
其次,缴费基础有所差别。灵活就业人员应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100%作为缴费基准。
至于在职职工,他们的缴费将基于自身在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再者,缴费比例亦存在差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其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定为20%,而医疗保险则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作为基础,并根据4.2%或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于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的养老保险中,企业需负担比例20%,而个人则需支付比例8%。医疗保险方面,企业承担9%比例的费用,个人负责2%比例。失业保险方面,企业需负担比例为1%,个人则需支付比例为0.2%。生育保险方面,企业需承担比例为0.8%,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而工伤保险方面,企业需承担比例为0.8%,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此外,缴费主体也有所不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个人需承担全部社保费用。而对在职职工而言,缴纳社保所需费用则需由雇主及员工共同承担,其中雇主负责主要部分的费用,而员工只需承担较少部分。并且,由雇佣单位代收代付社保费用。另一方面,户籍限制方面有所区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若要进行个人缴纳社保,便必须具有当地户籍。若未持有本地户籍,则无法办理参保手续。
然而,对于在职职工而言,缴纳职工社保则无户籍限制,只要符合全日制工作条件,均可进行参保。
最后,对于缴费意向的差异同样值得关注。灵活就业人员可依据个人实际状况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去什么地方办理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后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灵活就业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